法人治理机构
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以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,各机构分工明确、相互制衡、高效运作。公司严格按照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运作,并致力于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。
一、股东大会履行职责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,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、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、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职权等。
二、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,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,并建立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。
三、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,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、财务状况,并对董事、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,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,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。
公司自成立以来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,建立了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,制定了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、 《董事会 议事规则》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总经理工作细则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、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》、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》、《内部审计制度》等各项制度。